第三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补偿力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用水权交易、碳汇交易、公益林补偿等,推动生态资源价值转化。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