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停车场经营者开展停车场管理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