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