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水量分配方案,会同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制定跨旗县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