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网络主播、短视频创作者等互联网内容生产者在网络直播、短视频制作等活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