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通过互联网政务应用发布信息的,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