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物业管理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对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各方利益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