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有序用电方案应当优先保障抢险救灾、居民生活和医院、学校等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单位的用电。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