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向同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情况。

用户应当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按照要求采取错峰、避峰、压减用电负荷等措施。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