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供电企业应当按时准确抄表。

供电企业可以根据用电量、信用状况和履行能力,与用户协商确定采取自助缴费、第三方代付、分次划拨等电费结算和支付方式。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