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容貌第三十条有效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使用、安全可靠、整洁美观,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