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现代物流企业培育与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物流企业应当按照绿色发展原则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优先使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的材料,避免过度包装;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运输工具;禁止使用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