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扬尘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