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 交通安全管理第三十条有效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乘坐在安装安全带的座位上的驾驶人、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乘车人不准站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