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捐赠资金、设备或者捐建馆舍等方式,支持公共图书馆建设。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