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企业应当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