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