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生态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