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二十三条有效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的房地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