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例第九条有效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职工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