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和共有部分面积、建筑总面积等资料,并承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