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与设区的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围绕同一议题同步联动开展监督。联动监督可以邀请在宁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设区的市、县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同参与。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动开展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