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三十七条有效执法检查开展前,执法检查组可以听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开展集中培训。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