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三十八条有效执法检查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或者抽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执法检查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线上远程互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