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