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区鼓励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畜禽产品加工标准化建设,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