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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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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信用制度,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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