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诚信、开放、友好的国际一流旅游市场环境。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