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旅行社、导游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的失信惩戒措施。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