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救济保障措施第六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加大对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妇女的救助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