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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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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十一条

有效

工会、妇女联合会应当引导和支持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妇女健康相关保险险种,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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