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和保障措施,为妇女就业创业创造公平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贷款贴息、提供创业专项贷款、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扶持和帮助。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