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和保障措施,为妇女就业创业创造公平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贷款贴息、提供创业专项贷款、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扶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