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文化旅游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文明引导、游览讲解、秩序维持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