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扶持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设计机构、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文博机构、旅游景区等利用济南特色文化资源,研发和推广旅游演艺、文化创意、民间工艺、特色非遗、工业旅游等旅游创意品牌和产品,提升旅游品牌效应和文化内涵。版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旅游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支持文化旅游品牌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