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设计机构、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文博机构、旅游景区等利用济南特色文化资源,研发和推广旅游演艺、文化创意、民间工艺、特色非遗、工业旅游等旅游创意品牌和产品,提升旅游品牌效应和文化内涵。

版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旅游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支持文化旅游品牌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