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三章 财产与监管第二十四条有效红十字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信息,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红十字会在接受、管理、使用捐赠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举报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