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在本省设立科学技术奖项。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