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项目评审制度,优化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扩大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范围,加强项目经费负面清单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科学技术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制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