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省级科学技术计划,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等公共科学技术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