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制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结合产业发展引进国内外科学技术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