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科学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交流、激励、保障等制度,营造尊重人才、公正平等、保障有力的环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