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五条有效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健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投入制度、分配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