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技术交易市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和职业能力评定工作,建立市场化薪酬和用人机制。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