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开展基础研究。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投入省级自然科学基金。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