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基础研究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有机结合,建立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的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科学技术评价、激励保障等制度体系,支持科学技术人员投身基础研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