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促进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