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州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治州的餐厨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对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餐厨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