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修复保护。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