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的具体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