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章 质量保障第二十条有效农业机械作业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或自治区规定的作业质量标准;没有作业质量标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推荐性质量标准和农艺规范要求,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作业标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